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延长县小学教师量化考核办法

2013年03月16日 15:57:52 来源:延长县小学 访问量:537
延长县小学教师量化考核办法
 
为了强化学校管理工作,提高工作效率,科学、客观、公正地评价教师的教学工作,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,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,真正体现“多劳多得,优劳优得”的分配原则,依据有关规定,结合学校实际,特制定本考核细则。
一、考核内容及赋分标准(100分±30分)
1、授课工作量(10分)
计算办法:所带课的标准课时/学校最高标准课时×15=得分
2、出勤(5分)
(1)请假:1天以上每天扣0.3分(因病住院者不扣分,家庭遇突发事件或国家规定的突发事件不扣分)。
(2)迟到早退:一次扣0.5分。
(3)无故旷课、旷会:一节扣1分,直至扣完该项全部得分。旷会一次扣0.5分。
3、评教(15分)
(1)学生评教(4分)
学生评教为优秀者(90分以上)得4分;称职者(70—89分)得3分;基本称职者(60---69分)得2分。
(2)教师评教(3分)
(3)学校评教(8分)
由学校考核小组评议。
4、常规教学(30分)
具体考核办法见《延长县小学常规考核细则》
5、教学效果(40分)
具体考核办法见《延长县小学质量考核办法》
二、加分
1、教科研成果。积极撰写各种论文、制作各种课件等,参加各项活动获奖或发表的,国家级分别加8分、7分、6分,省级分别加5分、4分、3分,市级分别加4分、3分、2分,县级分别分3分、2分、1分(同一内容按最高格次计算)。
2、参加校外各类竞赛,所辅导的学生获奖的,按国家级、省级、市级、县级各别加4分、3分、2分、1分。(只计次数,不记人数)。
3、被评为校、县、市、省、全国优秀教师、教学能手、模范班主任、少队辅导员分别加5分、6分、7分、8分、9分。
 4、在学校组织的大型活动中,根据班级取得名次给班主任酌情加分。
5、上一节校级公开加1分,上一节县级以上的公开课,加2分。
6、教研活动承担一次中心发言者加0.5分。
7、每学期出满勤者加3分。
8、流动红旗每次加1分。
9、凡组织县级以上大型活动获得一、二、三等奖励的分别加5分、4分、3分。若不评比给组织者加3分;校大型活动组织者加2分。
(说明:最高奖励加不超30分)
三、扣分(不超过30分)
1、违犯《教师法》有关规定,除追究法律责任外,最少扣1—3分(视其情节进行相应处理)。
2、私自组织学生购买各种学习资料及音像制品者,最少扣1—5分。
3、在校外兼课或从事其它第二职业(包括校内私自搞有偿补课)者,扣5分。
4、教师本人或所带班级学生与他人发生打架斗殴事件致伤、致残,造成恶劣影响者,除按有关规法规处理者,最少扣1—5分。
5、监考、阅卷、登分中发生违纪行为者扣分办法见《考试管理办法》。
四、确因特殊原因,学期连续请假5周以上或累计达6周以上者,不参与该学期量化考核。
五、结果应用
1、一学年内,两学期量化考核为前列90%者,学校应优先续聘;列10%者,校内进行二次招聘;列前5%者,进行诫勉谈话,责令限期改进;列后5%者,列入淘汰范围,实行未位淘汰。
2、每学期量化考核低于90分者,不得参与先进评选。
3、一学年内,量化考核在80分以下者,当年不得参与职称评定。
4、如遇评优树模、职称晋升、教师聘用情况学期参照使用。
六、附则
1、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在职教师。
2、本办法的解释、修改权属学校校委会。
3、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。
编辑:杨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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